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漳教办人〔2026〕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漳州市长泰区;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漳州市长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漳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泰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长泰区教育局初审、现场确认,漳州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漳州市长泰区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5月29日 8:00-6月17日 23:59(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网报前务必阅读网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微信群后通知);
2.体检项目:以体检表为准;《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由教育局统一制作。
3.体检时请携带:
(1)个人有效身份证。
(2)与网上报名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一张,体检时贴于体检表上。
(3)体检费用交体检医院。
体检友情提示: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同志最好不要穿连衣裙参加体检;因怀孕不能参加胸片X线项目检查,根据文件“申请人需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的规定,请不要申报此次认定。
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2026年6月22日-6月26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点地点: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顺和路1号文体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214教育窗口
联系电话:0596-8333386
3.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泰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同步学籍”认定的,须在当批次网报结束后15天内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账号的“个人信息中心”学籍学历信息一栏选择适当的核验方式新增已取得的学历,“未核验”的学历,需将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扫描成彩色PDF版,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核验。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不通过的,申请人应另外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建议申请人提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四)现场确认后网上办件申请
通过审核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于2026年7月7日上午通过“漳州通APP”上传申请材料(上传材料内容详见附件2,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通过审核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通过“漳州通APP”上传申请材料时间另行通知(上传材料内容详见附件2,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
材料为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清晰可见的图像,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拍摄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后果申请人自负。
(五)审核认定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长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将在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结果由漳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公布。
(六)颁发证书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EMS邮寄或到长泰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取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归入个人档案。领取时间请关注微信群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有关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及《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第一款第六条规定,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其中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福建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五)由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与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及漳州通等操作不一致!为方便组织体检后续工作、现场确认预约等,请认定对象按申请种类,扫对应二维码进群(二维码七天过期后,请添加微信15260191932进群),以“资格种类+学科+实名”作为昵称,如:“小学语文XXX”,方便咨询和通知,请勿重复加群,无关人员请勿进群!入群后,请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长泰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96-8335333。
长泰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596-8333386。



漳州市长泰区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


总监制 :卢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