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是第38个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筑牢传染病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加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按照省、市爱卫办统一部署,区爱卫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一蚊媒消杀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1.时间:2026年4月11—14日,其中:
(1)环境整治阶段:4月11—13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
(2)集中消杀阶段:4月14日,开展集中消杀(如遇雨天等不可控因素会适当延长消杀时间)。由区爱卫办4月13日向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派发消杀药物;
2.范围:在全域开展,包括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城区公共区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居民住宅区、民宿、景区景点、建筑工地等。
二、消杀方式和分工
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城区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由区疾控中心聘请第三方专业消杀公司统一喷洒药物进行消杀;各乡镇(场、区、办事处)、村(社区)由乡镇(场、区、办事处)同步统一安排;机关单位、学校、商铺、企业(物业)、家庭等同步自行配合室内外消杀。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本次灭蚊工作安全有效,请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各相关单位在消杀前落实好消杀人员的培训,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广泛发动群众在消杀前落实 “门前三包”,学校、各村(社区)、企业(物业)对辖区内的垃圾、积水容器、黑臭水体、厕所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室内消杀可采用杀虫气雾剂、灭蚊烟剂、蚊香/电蚊香、电蚊拍、灭蚊灯等。室外消杀可采用含氯氰菊酯的杀虫剂等。
(三)消杀活动结束后,次日做好蚊媒密度监测工作。再次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残余消杀药品。
(四)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配合并转告家人及亲朋好友,消杀作业时要做好安全警示,避免人畜接触药剂。所有灭蚊药剂都应存放在儿童和宠物绝对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在食物、餐具、玩具附近喷洒。如发生误食,应立即到医院就诊,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漳州市长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


总监制 :卢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