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福建残联”微信公众号消息,“开展智能仿生假肢适配项目”已列入2026年福建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200名身体符合适配条件且有意愿自费承担部分费用的肢体残疾人适配智能仿生假肢。
1.具有福建省户籍、男性16周岁(含)至63周岁以下和女性16周岁(含)至58周岁以下、身体符合适配条件且有意愿自费承担部分费用、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缺肢残疾人。年龄计算以2026年6月30日为节点。
(1)配置智能仿生手假肢年龄男性16至63周岁(女性16至58周岁)之间的符合适配条件的肢体缺失残疾人,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属于前臂缺失,前臂建议长度为12厘米以上,肌力等级为5级,能保持良好的肌电信号。肌力等级说明:一般均将肌力分为以下0-5级,共六个级别:0级:完全瘫痪,测不到肌肉收缩;1级:仅测到肌肉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2级:肢体能在床上平行移动,但不能抵抗自身重力,即不能抬离床面;3级:肢体可以克服地心引力,能抬离床面,但不能抵抗阻力;4级:肢体能做对抗外界阻力的运动,但不完全;5级:肌力正常。②若前臂截肢原因为电击、炸伤,或者先天性前臂缺失,前臂剩余长度小于10厘米,需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2)配置智能仿生假腿年龄在男性16至63周岁(女性16至58周岁)之间的符合适配条件的肢体缺失残疾人,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单下肢大腿截肢(不包括髋离断和膝离断),即为髋关节以下膝关节以上截肢;从髋关节到截肢末端的长度在20-30厘米;创面愈合1个月以上;无强烈疼痛感、幻肢感;身高150厘米以上;体重100千克以内;足长范围在21至30厘米之间(相当于鞋码范围34码至46.5码)。②运动能力等级。下肢运动能力等级建议在K2-K4之间(运动等级说明见下表)。

2.截至2026年6月30日,近三年内未通过“福康工程”补助、政府“两新”补贴和工伤保险赔偿等政策享受适配机电或智能仿生假肢的。
3.优先适配低保或低收入人群、特困供养对象、一户多残(指在同一户籍内或夫妻双方虽不在同一户籍但可提供结婚证明的两个户籍内有不少于2名残疾人)、建档立卡脱贫户,以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自强模范等功勋人员和退役军人、残疾学生。符合同条件的适配对象按年龄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安排。
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不超过5万元/例(厦门市所需经费由厦门市自行承担),超出5万元/例的部分由受助对象自行承担(每人仅限补助1例,自付部分每人不超5000元,由受助对象直接支付给智能仿生假肢适配机构)。
1.个人申请。遵循个人自愿原则,由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填写《2026年智能仿生假肢适配项目受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受助对象初评、审核、公示及确认。
(1)县级残联根据申请条件和适配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受助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报送设区市残联审定;初审不通过的,要向申请对象书面说明理由。
(2)各设区市残联负责对所有申请对象开展初评,对初评符合适配条件的对象,就县级残联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
(3)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根据各设区市汇总各地审定后的拟受助对象名单(按分配名额150%确定),组织成交供应商进行适配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报送省残联审核确定。
3.适配评估及受助对象最终确定。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组织对通过初审通过的拟受助对象组织适配评估,出具专业评估报告,评估不通过的予以书面告知,并从拟受助对象名单中按确定方法递补,由省残联根据评估报告确定受助对象名单,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组织中标供应商开展智能仿生假肢适配及后续服务。
从2026年3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
福建省残联:
岳清 0591—87668511
福建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卓林全 0591—83720514
林 杰 0591—83790354
漳州市残联:
戴木城 0596-2937903
长泰区残联:
杨雪峰 0596-8335909
附件:2026年智能仿生假肢适配项目申请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总监制 :卢和平


